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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暴利药"事件:多地指导价比出厂价高近10倍

  • 文章作者:零 点

  以下是中央电视台《新闻1+1》2010年5月18日完成台本:

  ——药片利润1300%,救命还是要命?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很多人都觉得房价太贵了,房地产业就是一个暴利的行业。有人做过这样的估算,说这个行业的利润率是在130%左右,如果房地产业的这个高利润率和一种叫做芦笋片的药相比,那房地产业的利润率绝对是薄利了,因为芦笋片的利润率是1300%,我们来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播放短片)

  肖谷成(湖南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处长):

  芦笋片没有进入招标程序,企业也没有参加投标,按照我省药品招投标的规定,不能在湖南的医疗机构销售,现在它在我们湖南省的医疗机构销售,省卫生厅和省检察厅,我们将协助他们将此事调查清楚。

  解说:

  作为一种治疗癌症的辅助药物,每一个患者都会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这种213元一瓶的芦笋片,但是我们今天被告知的真相是这种由四川省大华西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物没有经过当地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就进入了公立医院销售,而且药品的利润率高达1300%,这是一个与抢劫没有区别的利润率。

  郭志球(湖南省物价局副巡视员):

  芦笋片的直接生产成本是每瓶6.83元,完全成本每瓶13.39元,公司给经销商的平均供货价格是每瓶14块到19块不等。

  记者:

  这是什么时候进的这个药?

  湖南省医药公司财务工作人员:

  这个是12月4日发的货,12月8日到的。

  记者:

  进货价多少钱呢?

  湖南省医药公司财务工作人员:

  15.5元,因为这个是签合同价。

  解说:

  生产成为6.83元湖南省医药公司拿到的出厂价是15.5元,但是到了医院,那些医生开给患者的213元是批发价的7倍,出厂价的14倍。据了解,芦笋片在2004年就进入了湖南省的医保目录,2006年湖南省物价局公布的零售价就已经高达160元,2007年在政府集中采购药品的招投标过程中,湖南省物价局向社会公布的销售价是218元,这真是一个让人看不懂的政府指导价。对此,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物价局的解释是,没有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由于芦笋片是外省独家生产,只在医院销售,这给招投标指导价的确定带来了困难。

  郑丕贤(本台记者):

  我说你为什么没有问他要出厂价,或者说成本价格,他说因为芦笋片属于外地品种,外地品种不归他们这块管,他们没法向企业要成本价,或者出厂价,他们没有权利要,他们说是很多很多的品种,好像是将近有4000多个品种,他说不可能每个企业成本价都能拿到。

  郭志球:

  在核定芦笋片的价格问题上,我局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导致制发的每盒136元投标报价指导价偏高。对此,我们将积极改正。

  解说:

  如今,湖南省已成立的由省纠风办前头,卫生、物价、药监、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组表示,在全省范围内将存有商业贿赂可能的芦笋片全面下架,重点查清商业贿赂问题,将重点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无论涉及到谁,涉及到什么部分,一律依法依规严惩。如今,尽管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尽管承认了芦笋片在公立医院销售属于违规,但是人们依然还是不明白,芦笋片高达1300%的利润率究竟是通过什么方式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