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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手术代签医患顾虑多 家属怕侵权医院怕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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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新出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大环境下,该规定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关注,患者担心医院滥用权利,医生担心代签引发纠纷。专家认为,尽管存在细节上的不完美,但该规定保护了患者的利益,同时也分担了医生个人的风险。

  患者:担心医院滥用权利


  “不管风险如何、责任多大,救死扶伤都应是医生的天职。医院对紧急需要手术的病人拥有一定的自主权,是尊重生命的体现,但也存在很多风险,容易引起医患纠纷。”家住广州体育西路育蕾小区的李丰永认为,卫生部的新规定还应细化,比如一旦出了纠纷该如何分摊责任等。他认为,减少医患矛盾,最终还要靠加强沟通和理解。

  两年前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的北京市民孙德其告诉记者,新规定如果可以细化,可能更实用一些,也更有可能避免因丈夫拒签致孕妇死亡之类的悲剧。

  有网站对如何看待医院代签字手术问题进行调查,结果发现:60%的人认为该规定可行,医院就是应该以生命为重,将近30%的人担心医院滥用权利牟利,还有将近10%的人认为应尊重患者及家属意见。

  担心医院滥用权利牟利的网友提出,患者本身对疾病知识并不了解,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病情没有严重到非要做手术,医院却坚持做手术,很有可能出现被代签和过度治疗,违背患者和家属的意愿。

  医生:担心签字引发纠纷

  去年底,一名年近90岁的患者,因膀胱大出血昏迷,需要进行输血和手术止血。但该患者是一位孤寡老人,身边只有一名跟随10多年的保姆,外地亲戚无法联系上。保姆主动要求签字,但院方认为不妥,最后由主管院长、医务科长和经治大夫共同签字,进行了手术。

  专家认为,依据新规定,该案例有很多潜在问题。例如,怎样界定已丧失民事能力之人?跟随患者多年的保姆是否算得上“亲人”?若患者的亲属辗转知道了患者的治疗情况,是否会因为不知情而起诉院方的手术行为侵权?患者亲属是否由此推断患者死亡与侵权存在因果关系?这些都需要法律进一步细化。

  河南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丁德刚认为,上述困惑,应该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解决医院的种种后顾之忧。

  不久前,一名患者因“急性主动脉夹层”住院,经CT等检查后医生建议急诊手术,患者及家属一直不能下决心进行手术治疗。结果在入院3小时后患者血管夹层破裂,当场死亡,家人后悔不已。

  河南省著名心血管外科专家、河南省人民医院心外科主任程兆云谈到,很多情况下医院需要紧急手术来抢救病人、挽救生命,但患者及家属接受意愿参差不齐,导致了不同的结局,有时甚至是惨痛教训。从治病救人的角度出发,有必要修改目前现行的某些法律条文,更好地救治患者。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肝胆外科肝脏移植中心主任霍枫说:“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体现两个原则,一是充分尊重病人和病人知情权,尊重个人对自己身体生命的权利,病人有自己的决策权;二是医生的治疗方法应是最有利于病人的治疗方法,是最优的方法。”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门诊办主任陈德雄认为,医院和病人之间不是对立的而应该是统一的,但治疗方案是否最有利于病人,最好有专家委员会的确认。

  律师:过度医疗概率很低

  中国医院协会自律维权部副主任郑雪倩认为,卫生部新规定较以前有进步,从真正意义上保护了患者的利益。一是将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由以前规定的近亲属、关系人改为被授权人签字,体现法律尊重患者自己选择和决定的权利。二是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应当签署在知情同意书上。

  她认为,医院为保证代替患者签字抢救处置的正确,会组织院内相关专家或上级医生会诊,认真地履行签字职能。同时由医院被授权的负责人执行签字,避免了个别医生判断的不准确,也分担了医生个人的风险。

  那么,患者病情危急,患者家属在现场,但是却不表态或是签字拒绝抢救,此时医院是否还应该抢救患者?郑雪倩认为,从道义上来说,生命权应该是第一的,但是如果家属做出有违患者利益的决定,医院强行抢救将有可能违法。因此,在患者病情告急、医院抢救具有价值、抢救措施又是唯一且具有急迫性的情况下,法律应该明确允许第三方如医院伦理委员会介入判定情况,从而做出有利于患者的决定。

  针对有些人认为该规定有可能导致“被代签”、过度医疗的风险,郑雪倩认为,这种风险发生率不高。该规定明确了医院签字的责任,医院就会按照医学规范去履行职责。在顶着“责任”和“风险”两顶帽子的情况下,医院绷紧了抢救的弦,根本来不及考虑过度医疗。在现实生活中,这种风险发生的概率也是非常低的。(李红梅 曲昌荣 邓圩)

  新版《医疗知情同意书》赋予患者拒绝权(延伸阅读)

  近日,卫生部推荐使用由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修订的新版《医疗知情同意书》,赋予了患者拒绝手术的权利。

  新版同意书对原有的276种知情同意书逐一进行了规范,强调了每种诊疗的特殊性,对每种疾病的诊疗可能出现的利弊和风险都做了详细的说明。为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该同意书提出患者对于知情同意书内容可以全部同意,也可以部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