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商业化,尤其是防止疾病控制中心变卖其监管权。减少其通过设立垄断、变卖监管权牟利的动机
3月17日,中国最著名的打黑记者王克勤在自己供职的《中国经济时报》刊发长篇报道,称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疑与大量疫苗高温暴露有关。此后,山西省卫生厅作出回应称,此报道基本不实。《中国经济时报》则坚称报道属实。卫生部已派出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具体结果如何,疫苗究竟是否存在问题,不可贸然确定。
不过,3月22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消息,已经暴露了目前的疫苗供应机制,乃至整个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大制度缺陷。山西方面经过调查后承认,媒体报道涉及的疫苗经销商——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进入山西疫苗市场时,没有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同样是媒体报道之焦点的山西省疾病控制中心前主任栗文元也存在问题:按照协议,北京华卫时代公司未获得疫苗的供应权向疾控中心交了50万风险抵押金,栗文元违规拿出其中的27万购买了小轿车,由个人使用。山西方面虽然说,“目前未发现栗文元其他问题”,但这个问题恐怕就已经是一个相当严重的违纪甚或违法问题。
事实上,其他地方的疾病控制中心已暴露更为严重的问题。2006年中,广州法院审理了广东省疾控中心多人受贿案,该案关键人物是该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他主导建立了全省疫苗由“省—市—县—乡镇”逐级供应的“一个窗口”管理模式。在此模式下,各市只要提出疫苗需求,省疾控中心就可送到。这似乎正是山西、也是全国通行的疫苗供应模式。而正是这种模式让疫苗规划所、省疾病控制中心享有极大权力,它建立了一个垄断性市场。疫苗生产和经销商必须打通该所,才能顺利进入全省市场。
山西的故事几乎与此类似。从2005年12月开始,山西省疾控中心被承包给自称是“卫生部大企业”的北京华卫时代公司,该公司在之后两年垄断了山西省的疫苗销售。山西省疾控中心以行政命令与建议的形式强行推广该公司经销的所谓“标签疫苗”。这样的官商合谋体制,大大增加了出问题的几率:首先是疾控中心的官员可能多个环节陷入权钱交易泥潭,其次,如此权钱交易,企业经销的疫苗就难保不出问题。
但如果考察一下目前的现实,却又不能不承认,这种官商结构体制的形成,似乎具有某种必然性。首要的原因是,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体系的拨款严重不足,甚至无法保障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长期以来,各级政府的财政安排存在严重缺陷:医疗卫生开支在政府总开支中所占比例本来就过低,政府在安排医疗卫生开支时又存在着重医疗轻公共卫生的倾向,各级政府可以拿大笔钱兴建医院,或者给医院拨款购买先进设备,却舍不得向公共卫生体系投入。
在这种环境下,各级疾控中心的经费十分紧张,因而不少公共卫生事业无法正常进行,尤其是在县以下乡村地区。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最差,最需要公共卫生服务,但由于经费限制,基层的公共卫生体系却很难正常运作。
这种经费紧张局面也导致另外一个严重后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从事任何一项本应分内的工作,也可能将其变成一项商业活动。在某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内存在着一种强烈的动机,变卖自己掌握的监管权力,以换取紧缺的金钱,这包括廉价变卖疫苗监管权。为此,它很可能将疫苗供应权出售给质量并不稳定、但舍得资金进行贿赂的疫苗供应商。疾控中心放弃了监管责任,而成为那些最为胆大妄为的经销商的帮手。
很有可能,这样的违法、违规收入并未进入经手工作人员的私人腰包,但那些不得不接种疫苗的民众的健康,却被置于高风险之中。过去几年中,各地已经爆发了若干民众、尤其是儿童因为接种疫苗而致病的事件,有些地方甚至爆发了群体性疫苗恐慌事件。这种恐慌情绪的爆发并非无缘无故,它反映了民众对于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不信任。
各级政府恐怕应当致力于恢复民众对疫苗供应体系、对公共服务服务体系的信任。本次山西疫苗事件不论最后结果如何,山西省当局,其他地方的各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恐怕都应当反思,如何对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行重大变革,使之能够赢得民众的信赖。
改革的第一步恐怕是,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商业化,尤其是防止疾病控制中心变卖其监管权。为此,首先应当切实保障这些机关的经费,让这些机关的工作人员能够产生职业尊严感,减少其通过设立垄断、变卖监管权牟利的动机。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其问责和监管,从制度上说,可以考虑把它改造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性公共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