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讯频道 > 热点评论

人大代表建议基本医疗支付由后付制改为预付制

  • 文章作者:零 点
    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立医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许戈良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许多国家已把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医疗费用控制的主要手段,成为医疗保险制度和卫生改革的核心,发展的主要趋势包括由后付制发展为预付制。各国的实践已经证明以按项目付费为代表的后付制是促使服务提供方诱导需求、导致医疗费用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许戈良说, 2009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达到了12多亿,而沉淀的基金也超过千亿元。目前实施的各种医保均采用的后付制,这种付费方式不仅对医院的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对资金的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危险,对患者的平均费用不断上涨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许戈良说介绍说,预付制是预算支付制的简称,指在医疗活动开始之前政府部门或医保机构预先决定给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补偿标准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一段时期后按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后付制是指支付方在费用发生后按医疗机构报送的所发生医疗费用为基础向医疗机构进行支付。

  据调查,通常自费病人的住院费用最低,医保病人次之,而部分病种的公费医疗患者的医疗费用最高,三方都呈逐渐增高趋势。

  许戈良认为,按服务项目收费给疾病治疗的实际价格,给医疗服务收费留下了较大的空间。按服务项目收费为特点的后付制给一些不规范的民营医院、社区医院等提供了套保的机会,假住院、假治疗、假出院等各种违规手段层出不穷。

  他建议,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医院对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包括按单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人头支付、按服务单元、按服务项目、总额预付制等,进行试点工作,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预付费体系。在试点工作进行的同时,中央应该统一全国各地医保管理机构,采取总额限制的部分预付方式,保证医改工作的平稳进行。同时,尽快统一各地的医保政策包括筹资方式和渠道、诊疗科目和药品种类、报销的比率和大病救助方式等等,以此保证和方便在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时期各类人群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