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电子处方新规已经出台实施,但实际推行情况却不理想。”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建议,进一步规范电子处方管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建立患者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平台,患者历次就诊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在各医疗机构、医保机构之间共享,同城看病实现“一卡通”。
多数医院未提供纸质处方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要看得懂、拿得走。”谢子龙介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生开处方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采用电子处方时应同时提供纸质处方。“虽然电子处方新规已经出台实施,但实际推行情况却不理想。”谢子龙说。
近期,谢子龙在14个省市对73个城市的医改政策制定、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发放消费者调查问卷3760份。根据统计资料,调查走访的116家医疗机构中,实行电子处方的有102家,占的比例近88%;但仅有30家应患者要求提供了纸质处方,意味着绝大部分省市的医院未能按要求提供纸质处方。
建议“必须”打印纸质处方
从调查问卷反馈的信息来看,消费者认为处方最大的问题在三个方面。谢子龙介绍,一是有了电子处方后,一些医生不重视病历书写,字迹潦草,患者、药店药师无从辨认;二是医院凭电子处方开方、结算费用,医生到底开了哪些药,有没有自费药,药价是多少,患者对此不清楚;三是医院千方百计限制或阻止处方外流,侵害了患者用药的选择权。
“医院使用电子处方时,如不主动告知患者处方上的药品名称、价格,不主动开具纸质处方,医院的行为既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又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谢子龙建议将《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给予患者……”条款中“应当同时”字样改为“必须同时”。同时应明确违规处罚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另外,谢子龙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尽快推进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真正实现 “同城一卡通”,即各医院推出的诊疗卡至少能够在同城区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通用,使患者医疗信息共享,为医生的诊疗用药提供参考。这样一来,借助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患者历次就诊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在各医疗机构、医保机构之间共享,既可减少医师、药师及相关人员的工作量,提高诊疗效率和水平,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又可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同时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