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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贿赂”:网上揭黑能否行得通?

山东省青岛市一家网站,刊登了一篇名为《医药行业行贿受贿“黑名单”》的文章,里面公布了多名青岛医生的“受贿”细节,包括时间、原因和金额。随后,不少网友纷纷跟帖,揭发各地医生收受红包的信息。 
 
一时,这家网站成了举报医生收红包的“平台”。揭露信息引起了有关部门的介入和调查,但这种“江湖揭黑”的举动,却并不值得肯定。

现在,医生收红包,好像已经不是新闻了,我们看得更多的,则是这样的报道:某医院某医生医术高明,医德高尚,从来不收红包。可见,不收红包已俨然成为值得表扬的“高尚品德”。这说明“红包现象”已经严重到了习以为常的地步。按理来说,那些知道医生收红包或是被医生索要过红包的人,要想讨回一个“公道”,完全可以通过举报、揭发,让医生受到应有的处罚。

可事实并非,且不说举报者举证困难,就是举报,渠道恐怕也不畅通。如果要举报此类情况,应该去哪个部门?要找医院领导还是政府机构?要提供哪些举报资料?对于这问题,恐怕普通百姓很难知道。就算举报到了医院领导或相关部门那里,又有多少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所以,我认为,之所以出现“网上揭黑”的举动,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举报途径不畅通。举报就像水流一样,渠道不畅通,必然会涌漏,网上揭黑,就是渠道不畅通导致涌漏的真实表现。

网上揭黑是人们表达话语权的一种方式,但却并非明智之举,也不是一个行得通的方式。首先,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依据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无权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发布者未经本人同意,公布了他人的工作单位、身份及“受贿情况”,实际上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使得他人的社会形象遭到贬低和损毁。其次,一些人借此发布虚假信息,会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另外,尽管此举对遏制医疗腐败有一定作用,但证据过早泄漏会给被揭露者留有脱罪的时机。

对此,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度是当务之急。我个人认为,要彻底疏通举报渠道,要从两个方面来做,一方面,医院以及卫生监管部门方面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为百姓提供更便捷、通畅、有效的举报途径。例如可以设立举报热线,由专人来受理举报信息,并让举报者留下自己的身份证明,这样可以增加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这种做法远比在门口挂个举报箱来得实在,解决起问题来也更及时、有效。而且可以增加患者对医生、对医院的信任。另一方面,相关的政府部门、司法检察部门应该让人们了解更多的举报方法,让他们知道,个人如果有他人受贿的线索或者证据,可以向受贿者所在单位、相关组织及国家司法机关举报,而不应通过相关的网站擅自公布。

当然,民间揭黑并非正途,但是也绝非一无是处。监管部门应对其进行适当引导,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度,将这种自发的势力汇聚为攻坚的冲击力,为我所用,监督才能最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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