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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现“职业购买人” 盯食品“硬伤”

“超市遇见我就算摊上事儿了”

2斤肉馅、5块蛋糕、几听啤酒、1斤蔬菜……这些超市中最常见的食品,成了一些人向商家要求赔偿、并以此获利的目标。

这样的人,现在已经有了一个专门的称呼――“职业购买人”。

记者近日从工商部门获悉,“职业购买人”几乎人手一本食品安全法规,整天泡在超市里,一旦发现食品存在过期、标签不规范等问题,他们便立刻冲上去把“猎物”买下来。

他们与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以王海为代表的“职业打假人”目标不同,却有着殊途同归的获利路径。区别在于:王海们的目标为假货,对准的往往是重视声誉的品牌厂商,获得索赔经常是通过法院诉讼完成。而“职业购买人”专门买存在问题的食品,不希望通过耗时费力的法院诉讼求得赔偿,他们的目的简单明确:“超市经营者,你摊上事儿了!”

案例

他们随身带着《食品安全法》

讲述人:通州工商分局梨园工商所工作人员赵云莲

近期,辖区数个超市连续发生这类投诉和举报。我在所里负责经济案件查处,印象最深的是一位东北口音的30多岁男子孙某(化名)。去年他从某大超市购买了几听国外品牌的啤酒,到工商所来投诉商家。原因是啤酒的中文标签上没有标明“贮存条件”。

一般商家和消费者都知道,进口商品须有中文标签,可是中文标签上应该有哪些内容,却不是十分清楚。而孙某掏出一厚本浅黄色的法律法规读本,书上已被各种彩色笔标注得花花绿绿。孙某翻到《食品安全法》一章,指着上面的条款说,第42条明确了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应当标明9类事项,其中第6项就是“贮存条件”。因此,超市销售的进口啤酒中文标签上没有标明“贮存条件”,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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