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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基本药物要领电子“身份证”

2011年4月1日起,所有的基本药物必须要有“身份证”——电子码,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方便药监部门实时查询每一批药品的生产、经营、库存及流向,从而实现对问题药品和假劣药品的快速追溯、召回和查控。目前,我省相关企业已经基本完成药品电子监管的培训和申报工作。

9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共307种,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根据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在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按规定加印(贴)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按照规定,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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