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效能,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对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以及有关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负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效能,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对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以及有关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