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医问药>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统一药品电子监管网建立 药品有“身份证”

统一药品电子监管网建立 药品有“身份证”

文发布者:张印波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08年04月09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家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四大类273种药品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实施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
 
《入网药品目录》今天同时公布。在今年10月31日前,生产、经营《入网药品目录》中产品的企业要完成赋码入网,并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即电子标签,否则一律不得销售。

这次公布的四大类药品的条形码是全国统一的,而非某些企业或某些省市自行制定。这就使得上述四大类273种药品纳入到了全国统一的监管网络,可以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借助药品的电子标签,消费者可以获得的信息有: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单;药品形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信息。

颜江瑛指出,全国统一的药品监管网可以实现5项功能。一是实现了从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给医疗机构全过程的监控。二是实时查询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情况。三是实现各企业超资质生产和经营预警、药品销售数量异常预警。四是药品监管和稽查人员可以通过移动执法系统。五是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手机短信、拨打电话95001158或114,使用监管码进行终端查询。

健康图谱

疾病大全

[健康购物好去处]健康商城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