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一具男童尸体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石湖村北二环桥底被发现,死者身旁还有两本写有“重症甲流”的病历。男童是否甲流患者?缘何被弃街头?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在广州市儿童医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释疑。
是否得过甲流?
男童生前确系甲流“重患”
写有“高烧不退,重症甲流”的病历,确是该男童的。新闻发布会予以证实。
据调查,该男童姓周,3岁,广西贵港籍,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新市某村。广州市儿童医院副院长龚四堂称,男童于11月26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并于当日前往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医。
12月3日,男童病情加重,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络报告为甲型H1N1流感危重病例并将其转至广州市儿童医院救治。
龚四堂表示,男童严格按转诊程序转诊,入院诊断为:甲型H1N1流感,急性支气管肺炎,呼吸衰竭,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他身患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需长期治疗,在入院前吃了2个月激素,副作用导致他免疫功能下降。”龚四堂说,男童属于甲流高危人群,一旦染病,症状会比一般人严重。
12月6日,男童病情仍危重,院方多次向其家长说明情况,“他们对孩子的疾病表示理解,但先后两次让我们放弃治疗。”
同日,男童在住院期间甲型H1N1流感监测结果已转为阴性。“虽说需要两次检验才能确定传染性下降,但这已在一定程度说明,患儿的传染性可能减少了。”在家属坚持下,医院同意男童6日出院。
广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熊远大称,在该病患自动出院后,白云区疾控中心按程序多次对其进行电话跟踪,但其家属并不配合,只称回老家了。
前日,男童尸体被发现,区疾控部门迅速对现场进行了消毒处理,并到患儿住处进行消毒,追踪家属健康状况,但其家属的具体情况昨日并未公布。
人该不该放?
卫生局认为院方放人符合相关规定
面对家属放弃治疗的要求,院方该不该放人?熊远大表示,医院的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今年7月10日,卫生部发出2009年第9号公告,将甲型H1N1流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调整为“乙类传染病,采取乙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乙类与甲类不同,这意味着医院无权对病人采取强制隔离措施。”熊远大表示,据调查,在患者家属要求出院时,医院就病情向家属进行了反复解释并劝阻,但无效,医院只可尊重患者家属的决定。
熊远大分析了目前甲流流行情况。他表示,据调查在健康人群中有约14%的人血清中有甲流抗体,这意味着一部分人在无症状与不知情的情况下,已隐性感染了甲流。
“我们已经过了输入性病例占主体的阶段,现在强制的防控与隔离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这也会造成更大纷扰。”
是否没钱治疗?
已欠6000元家长突然要求出院
广州市儿童医院提供的文件介绍了患儿家属要求自动出院的有关情况。该文指出,由于患者患有“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这一基础病,如今又身患甲型H1N1流感,家长“有可能因担心今后治疗开支较大而选择出院”。
龚四堂称,自12月3日入院,患儿家庭已花费13100元,而总治疗费用需要19307.95元,患儿家庭仍欠院方6207.95元,“我们并没有要求收取那6000多块,反而在孩子出院当天还给他输了血浆。”
熊远大对家属要求出院的“矛盾心理”表示理解,“如果社会保障机制能更加完善,家属也许不会突然要求出院。”
“尽管前几天,广州市政府拨出一笔专项资金———‘红十字会专项资金’以帮助救治某些困难群体,但每人最高7000元的治疗费用补贴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