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疯子”将无辜路人高某贵砍成重伤,该“武疯子”家庭经济也很困难。在此情况下,高某贵的赔偿问题该如何解决呢?经连江县法院法官多方调解,“武疯子”的母亲和继父筹款3.5万元赔偿给高某贵。
今年2月3日中午,连江人高某贵在街上骑三轮车正常营运时,被精神分裂症患者陈某雨持刀捅成重伤。经鉴定,陈某雨无民事责任能力,高某贵的伤情为九级伤残。
9月3日,高某贵将陈某雨及其母亲陈某玉、继父萧某忠一同告上连江县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5万多元。
法官审理时发现,高某贵是家里的经济支柱,遭此横祸后花了大笔医疗费,给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而伤人者陈某雨患有精神分裂症,仍在住院治疗,母亲和继父已年老且无劳动收入,缺乏赔偿能力。这起意外伤害案件,让两个家庭都陷入了困境。
为化解纠纷,法官召集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因原告的赔偿请求与被告的赔偿能力差距太大,调解工作几度陷入僵局。后经法官反复劝导,原告体谅了被告的实际困难,被告也打消了无力赔偿就不赔的想法而尽力筹措赔款。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萧某忠和陈某玉向高某贵支付3.5万元赔偿金了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