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被指涉嫌瞒报药品不合格

  • 文章作者: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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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莎普爱思招股书被披露藏猫腻,涉嫌瞒报药品不合格。且莎普爱思靓丽的广告曾被曝违法。为何莎普爱思药品多次被曝不合格?

近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莎普爱思”)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说明书补充稿。记者通过梳理招股书发现,除了存在广告违规等问题,还涉嫌瞒报药品不合格等重要信息。

中止审查后卷土重来

莎普爱思招股书申报稿曾于今年2月8日预披露,但随后即中止审查。这是自今年2月1日证监会公布在审企业情况以来,出现首单已预披露企业中止审查,也是主板在审企业首次出现中止审查状态。当时,莎普爱思董秘办工作人员曾表示,主要是“由于需要补充反馈材料、补充年报,短期内无法完成,所以申请了中止审查”。

此番莎普爱思卷土重来,拟登陆深交所,拟发行163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535万股。

公司主营业务为滴眼液与大输液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预防、治疗白内障的莎普爱思滴眼液等系列眼科药品,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等大输液制剂。

药品多次被曝不合格

对于医药企业来说,药品的质量尤为关键。记者调查发现,莎普爱思所属产品曾多次上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名单。2009年,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发布2008年抽检不合格单位,莎普爱思产品头孢克肟颗粒、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分别上榜;2010年3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9年第4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莎普爱思生产的批号为“080728”的“头孢克肟分散片”被认定为不合格药品,不合格项目为“有关物质”;2011年4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0年第4季度广东省药品质量公告,莎普爱思生产的批号为“100304”的“头孢克肟分散片”被认定为不合格药品,不合格项目为“性状不合格”。

面对各地药监局的通报,莎普爱思招股书视而不见,对此一字未提。据招股书显示,根据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药监局及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自2008年1月1日以来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技术指标及质量标准,无任何产品质量不良记录,且未受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也无因违法进行药品研发、生产、广告发布、经营等而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为何不在招股书中详尽披露药品不合格信息?记者昨天多次致电莎普爱思无人接听,后将采访提纲发送至公司邮箱,但截至发稿前,采访邮件也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