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片等12个违法广告药品云南暂停销售

  • 文章作者:兰天

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对12个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的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要求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下架处理,不得销售。

此次暂停销售的12个药品是:贵州苗一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鼻通宁滴剂”、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的“肝郁调经膏”、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固本强身胶囊”、甘肃众友药业有限公司的“冠心丸”、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灵芝片”、通化永仓药业有限公司的“萘哌地尔片”、大连辉仁制药有限公司的“偏瘫复原丸”、贵州三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双桃叶软胶囊”、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的“乌龙养血胶囊”、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消肿片”、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的“羊癫疯癫丸”、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的“益安宁丸”。

截至目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对67个违法药品广告品种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