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星辰”违规售羊胎盘胶囊 遭长沙市民投诉

  • 文章作者:jiatn

黄先生看到,在卫生部的官方网站上,刊载了一条编号为“卫监督函(2008)322号”的批复。批复标题为“卫生部关于羊胎盘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批复中指出:羊胎盘含有多种生物活性成分,在我国缺乏广泛食用历史和食用安全证明,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批复时间为2008年8月11日。

黄先生意识到,该羊胎盘胶囊的包装盒上标明是“粤卫食证字【2003】第1600A00071号”,说明它是作为食品在销售,药店在销售卫生部禁止销售的食品。药店和生产商为什么不遵守卫生部门的明文规定呢?想着妻子长期服用这些违禁食品,黄先生不禁心急如焚,愤而向媒体投诉。

供货商称“已撤柜”

2月1日中午,本报记者拨打了“美澳健”胶囊包装上的电话“020-38731499”,该自称为“美国纽约州美国美澳健公司中国区营销总部”的负责人表示,他们确实接到了卫生部门的通知,知道羊胎盘不得作为普通食品的原料使用,厂家在去年下半年就已经停产,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已经通知各大药店撤柜。

对于记者“什么时候通知撤柜?为什么长沙的‘海王星辰’药店还有销售”的质疑,该自称为“美国纽约州美国美澳健公司中国区营销总部”的负责人称,未经过调查了解不能给记者答复。但不可否认的是:消费者黄先生在2009年底,依然购买到了“已经停产、撤柜”的违禁食品,而该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4月3日,晚于卫生部门的2008年8月11日的批复。

随后,记者先后暗访了长沙的多家药店。(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在长沙黄兴路沃尔玛“海王星辰”药房,当记者提出要购买羊胎盘制作的食品,柜员很谨慎地看了记者两眼,说羊胎盘制品已经撤柜,当记者追问“前几天不是还有卖吗?”该柜员称就是最近撤柜的。随后,记者在长沙四方坪、省人民医院附近的多家药店进行了调查,记者发现依然有种类繁多、品牌各异的羊胎盘制品出售,价格在每盒200-300余元不等。

而记者来到位于长沙湘雅医院附近的恒泰大药房时,该药店老板表示,“几个月前接到有关部门通知,说羊胎盘相关制品有不合格成分,可能危害健康,我们已经按照通知撤柜。”

律师称“可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法律顾问团成员、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对于药店销售卫生部门明令不得销售的药品、食品,这已经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因受蒙蔽购买了这些违规销售的药品、食品,可以选择依法追究生产商或销售方的责任。

叶翔锋律师表示,根据《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规定的新资源食品包括:(一)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二)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第十七条第二款则规定: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未经卫生部批准并公布作为新资源食品的,不得作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和使用。

而2008年8月11日,卫生部在卫监督函(2008)322号《关于羊胎盘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中明确说明:羊胎盘在我国缺乏广泛食用历史和食用安全证明,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因此,叶翔锋律师认为,药店销售“羊胎盘软胶囊”供人食用,必须符合保障*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规定,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而违反规定销售禁售食品,消费者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