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被查处十余次 太极集团腰痛丸广告屡禁屡犯

  • 文章作者:jiatn

对于屡次违法发布广告,东方制药的宣传人员表示,太极集团如果发布广告一定会经过药监局审批。腰痛丸之所以出现违法广告主要是因为采取代理的方式,违法行为出自产品代理商。对于代理商违规行为,他们一旦发现,会和代理商进行沟通,让他们限时撤掉广告。

不过,这并非太极集团唯一经常被查处违法发布广告的产品。《每日经济新闻》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其旗下明星产品曲美,因“在非专业媒体宣传擅自发布未经审批发广告”,也屡屡受到北京、江苏等多省市药监局的通报。

监管薄弱难撼广告“同盟”

上有监管部门的检测和通报,下有生产企业的“随时沟通”,腰痛丸的违法广告为何还是屡禁不止?

杨兆全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一方面药品广告众多,监管部门精力有限;另一方面,与药品广告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效益相比,药品广告的处罚相对较薄弱。

腰痛丸不是太极集团的明星产品,但记者从腰痛丸的加盟商处解到,只要投入就能带来销量的提升。至于处罚,他表示,损失不太大。

很多报纸和电视等媒体也难抵药品广告的巨大诱惑。2008年尼尔森公司发布的医药保健行业报告显示,药品类广告份额居广告市场第一,2008年前三季度中国药品行业的广告投放额达663亿元。

事实上,药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还另有隐情。昨日,内蒙古某县药监局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药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还在于审批权和处罚权不统一。违法广告被药监部门查处以后,药监部门只有吊销广告文号的权力,却没有处罚权,必须移交给工商局进行查处,查处的力度就依赖于工商局了。而吊销广告文号并不能给药厂以实质性的打击,因为即使吊销广告批准文号,厂家还可以照样发布,监管部门却对此无可奈何。他表示,现实的情况是即使没有药监的批准文号,药品广告依然能够播出。

上述药监局人士直言,在药品广告的利益链条上,药企、广告商间形成了紧密同盟,薄弱的监管很难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