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稽查局近期在对减肥类、降糖类和缓解疲劳类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标示为“东营联邦大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维尔康芦荟瘦身养颜胶囊”,所标示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0】第0864号”为虚假文号。经查,该产品违法添加咖啡因、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 本次查出的“维尔康芦荟瘦身养颜胶囊”,其中盐酸西布曲明对*的伤害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