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一月喝200瓶 联邦止咳露监管十年更泛滥
- 文章作者:jiatn
2005年,当时才15岁的东莞初中生巫耀斌对珠三角8所初、高中学校及职业中学的874名中学生进行调查,结果显示,22.5%的中学生喝过止咳药水,而滥用“止咳水”者占总人数的11.2%.
从那一年起,我国明确规定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2008年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对生产、批发、零售联邦止咳露等13种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
在巫耀斌调查五年后,邓剑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初步的调查情况来看,中学生中5%的学生曾尝试过止咳水,其中80%的人会“不再尝试”,主要是因为没有找到“感觉”。其余的曾经多次服用,但也不能说是滥用成瘾。“联合国对药物滥用的定义是: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使用,造成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
为何屡禁不绝?
广东拟将药物滥用知识列入教育课程
十年来的屡禁不绝,真的没有办法吗?
邓剑雄介绍,自从国内出现止咳水滥用行为,国家监管部门规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只能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经营单位及医疗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经营该类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留存两年备查。这在一定程度从源头上控制了整个市场流通。
自2007年起,广东省药监局每年都会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该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在2009年的执法检查行动中,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542份,查处相关案件314件,撤销35家企业GSP认证证书,其中27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罚款65.32万元,刑事处罚1人。
药物的来源不外乎药店、诊所、医院。轻则撤销经营许可证,重则吊销营业执照。尽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力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但仍有部分无药品经营资质的商店、士多店违法销售。
屡禁不绝,背后是巨大的利益空间。联邦止咳露正当零售价为15元,但黑市卖出能达到三四十元一瓶,利润率至少达到200%.
青少年购买的止咳露等处方药,绝大部分来自于无牌无证的士多店。对此,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对此类行为需多部门联合整治,执法效果才会更加明显。
这些士多店、小药店是如何获得大批量处方药呢?“肯定还是从生产厂家到批发到零售这个渠道,一些药物通过合法渠道购自批发企业,却流入非法市场。有一些批发企业,明知流向不明,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具体是在哪一个环节上被钻了空子,我们还在做调查。”广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有些省份采取限制措施,规定只能在医院使用此类药品。“但我们觉得要取一个平衡点,要更人性化一点。不能某省自己规定,应由国家整体上操作。”邓剑雄认为,加强教育,消除认识误区才是根本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