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鹿参”片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 被相关部门严厉查处

汉网消息近日,国家药监局对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广告予以曝光。

据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这些违法广告移送至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部分被曝光的广告

一、宁波诚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红鹿参片”,其功能主治为“补益气血,活血通滞”。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买了一疗程,服用后,头不晕了,吃饭也不怎么呛,口水也不流了,手抖动也减轻了”等。

二、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药品“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广告宣称“5-10天精神好转,饮食、睡眠明显改善,恶心、呕吐、腹胀等临床症状消失”等。

三、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葶苈草颗粒”。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服用第二天,就觉得肠胃舒服多了!到今天我已经服用6天了,腹泻次数由原来的5-6次减为3次了,腹痛得到控制”等。

四、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宝胶囊”。广告宣称“服用后可以明显感觉到耳朵干爽通畅;7天后耳朵就有点痒痛,像蚂蚁在爬,或耳闷耳沉等症状改善”。

五、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乙肝舒康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活血化淤”。

▲注:上述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