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我市近日在全市范围内查处“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格列比嗪片”(美吡达)、“妇炎康胶囊”等四种假药。 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H20078197和H20078123,生产厂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国家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判定为假药;标示为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729的格列比嗪片(美吡达),经国家局药品评价抽验,发现有假冒产品;标示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71205、20080103、20071102、20071206、20080305、20080111、20080702、20080508、20080701、20080526、20080313、080604、20080218、20080604 的“妇炎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019,规格为:0.5克/粒,包装规格分别为:45粒/瓶、12粒/板*2板/盒、12粒/板*3板/盒)非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均属假冒产品。 全市药品监管部门将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检查,一旦发现标示生产厂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H20078197和H20078123)和标示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相关批号的“妇炎康胶囊”,一律依法按假药查处,并按照“两高司法解释”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疑似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729的格列比嗪片(美吡达)的假冒产品,及时进行监督抽验,确认为假冒产品的,依法处理,并按照“两高司法解释”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购入和销售假药或假冒产品的涉药单位,要追根溯源,深挖制假窝点,一经发现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依法严肃处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上述药品,请及时向所在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举报电话023-68810509,以便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