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药品因广告违法被山东停售

  • 文章作者:尚尔寿

本报济南讯 我省首次大规模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停售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9月30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6种药品。

这6种药品分别为: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和胶囊,甘肃众友药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众友”冠心丸,新疆华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除障则海甫片,北京同仁堂宏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舒乐胶囊,山西省创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络止痛胶囊,长春三九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肾康胶囊。据介绍,这些药品的广告存在任意扩大主治功能或适应症,绝对化夸大疗效,或以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除全省停售外,这些药品的广告主还必须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并在原广告发布媒体和版面(时段)刊播“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声明”以消除影响,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效果依法作出是否解除停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