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艾滋”4年他索赔310万
- 文章作者:jiatn
今日,李建平状告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一案,将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篇
记者杨智勇
商报讯2009年8月,本报报道了天水农民“被艾滋”一事,“被艾滋”又“被痊愈”的主人公李建平随之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按照李建平自己的说法,该事件见报的日子已经成了他的第二个生日,现在可能还有一个日子将成为他“重生”之后最重要的日子,那就是今天。今日上午,李建平状告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一案,将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艾滋”4年今日对簿公堂
从2009年8月18日开始,天水农民李建平于2003年被误诊为“艾滋病”一事浮出水面。随后,央视、《南方周末》、凤凰卫视等国内众多媒体,纷纷将此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被艾滋”和“被痊愈”两个围绕李建平事件的词汇,顿时成为了国内最热门的词汇。
经过半年多的奔走,2010年2月,李建平正式对甘肃省疾控中心、天水市疾控中心、清水县疾控中心提起了诉讼,并提出了310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李建平的诉讼请求,并于2月3日正式立案。而在两个多月的等待之后,今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正式对此案进行审理。涉及其他艾滋患者不公开审理
西部商报记者从李建平的代理律师范瑞云处得知,由于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将涉及到其他的艾滋病患者,按照国家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规定,这些艾滋病患者的信息将被保密,为了保护他们,本次庭审将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
目前,李建平及其代理律师,已经准备好了相关的材料及其证据,李建平本人也做好了心理准备。本次诉讼,原告为李建平及其妻子和两个儿子,而被告则有三个主体,分别是甘肃省疾控中心、天水市疾控中心和清水县疾控中心。据了解,本次诉讼李建平及其代理律师办理了延迟缴纳诉讼费的手续,由于李建平多年来“被艾滋”,本来生活富足的他,目前已无法拿出足额的费用来打这场官司。鉴于李建平一家目前的困难情况,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李建平的延迟缴纳诉讼费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