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做流产手术子宫被切

  • 文章作者:jiatn

   ▲刘先生说,手术知情同意书上患者的签名(画圈处)不是她妻子签的。
  

本报记者 侯海燕 陈琳
    ■泰安34岁的市民田女士因意外怀孕,在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刮宫手术,孰料术中出现大出血,整个子宫被全部切除。
    ■田女士认为医院手术出现失误,应该给予赔偿。院方则表示是否医疗事故需要鉴定,并表示不便接受采访。双方由于意见不一,协商未果。
    吃了三天药没反应流产手术子宫被切
    田女士告诉记者,2009年12月9日上午,她在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做B超诊断,检查结果为妊娠3个月。田女士说,她想流产,医生告诉她做个引产手术就可以,三四天就能出院。9日上午,赵医生给田女士开了米非司酮让她服用。“我吃了两天,一共吃了6片,但没有任何流产反应。”田女士说。
    田女士说,11日上午,赵医生又给开了3片米索前列醇,服药一天半后仍然没有流产征兆。12月12日下午3点多,赵医生说既然药流不奏效,那就进行刮宫术。“这时赵医生拿了个东西往我子宫里一推,就开始出血了,医生开始用吸胎机想取出剩余的胎儿,可是发现机器坏了,医生又开始忙着修机器。”由于她子宫出血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控制,医生决定将她转到手术室进行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