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杀胚?她的孩子究竟怀在宫内还是宫外

  • 文章作者:sandy
27岁的耿小姐称,前不久她开心地发现自己怀了孕,但上医院做检查时却被告知是宫外孕,无奈之下她只好选择终止妊娠。然而,刚开始终止妊娠的药物治疗,她在另一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却又变成了正常怀孕。昨日,认为第一家医院是误诊的耿小姐及家人,来到了为自己做检查的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下称“九医院”)讨要说法。

  事件:

  医院:注射药物终止妊娠

  “从一开始,医院就告诉我说是宫外孕!”据耿小姐介绍,6月22日,因为怀疑自己怀孕,她来到九医院做检查。

  检查结果让她大受打击,为她看病的医生称她患上了宫外孕,随时都可能大出血,需要立即住院治疗。她一听便急了,当天就住进了医院。

  耿小姐说,6月23日,根据进一步的检查结果,医院向她建议了治疗宫外孕的三种方案。因为其中药物保守治疗对身体的伤害最小,她选择了用注射药物来终止妊娠。在用药之前,因为她曾向医生表达过,如果是宫内孕,她希望保住孩子的想法,所以,她先后两次在院方的要求下,写下了“如果为宫内孕,要求保留”;以及相对应的“经夫妻双方商议,决定为宫内孕也要求终止妊娠”的字句。

  于是,在6月24日下午大约7点,耿小姐说,医院在进一步确认了她的血液检查结果后,为她注射了终止妊娠的药物。

  患者:

  怀疑自己被误诊

  原本,事件到此就该落幕。但由于药物注射后,耿小姐的身体有些出血,担心出事的她要求医生为她再次进行了B超检查。在注射药物前后的B超检查单中,耿小姐发现两份检查单均称自己的宫内偏左查见有东西,但由于体积太过微小,医生无法对其作出判断。由于从前后两份检查单中可以看出这个东西还在不断地长大,怀疑这个东西就是胎儿的耿小姐,在无法从九医院处得到明确答复后,自行去了位于城南的一家妇产医院另做检查。

  记者看到,在第二家妇产医院出具的,日期为6月26日的B超检查单中,耿小姐被诊断为宫腔内查见0.6cm×0.5cm孕囊样回音。耿小姐说,换而言之,这就是说她并没有患宫外孕,孩子的胚胎正常地位于宫内。但因此前已注射了终止妊娠的药物,她最终还是进行了完全终止妊娠过程。然而,在耿小姐向记者出具的九医院在6月25日进行的B超检查单上,临床诊断一栏上却打印着“异位妊娠”的字样。“‘异位妊娠’就是医生跟我说的宫外孕。”

  医院:

  病人自愿终止妊娠

  对于耿小姐的说法,记者在九医院提供的情况说明中看到,医院称22日对于耿小姐的检查结果是右附件弱回声:宫外孕待排。诊断结果也是“异位妊娠?尚不排除宫外孕”。

  随后,医院将此情况对耿小姐进行了告知,耿小姐签字表示:如为宫内孕要求保胎。医院因此只是对耿小姐进行了观察治疗。随后,耿小姐在该院住院的4天之中,医院进行的B超检查都不排除有宫外孕的可能,但都没有进行最后的确诊。只是在6月24日作出了根据B超及孕酮结果看,宫外孕仍不能排除,但宫内孕也不能排除,可继续观察。然而,由于耿小姐自述半月前因尿路感染曾口服左氧氟沙星,现即使宫内孕也准备终止妊娠。于是,因为对方签写了“如为宫内孕也要求终止妊娠”,医院才对其给予了药物注射。

  此外,九医院也表示,另一家医院对耿小姐的宫内容物进行的病理诊断中写到“查见蜕膜及滋养叶细胞”,此内容并不能完全作为耿小姐是属于宫内孕的绝对证明,因为按照正常宫内孕的情况,宫内容物还应该可见绒毛组织。

  因此,九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在治疗病患时,一直秉持着危机处理原则,对病患进行了病情并未被最终确诊的告知,药物注射是在征得病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并不存在误诊。基于耿小姐提出了异议,院方表示,她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提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