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消费热点事件

9、明胶风波

回放:

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一些不法厂商使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通过隐秘的销售链条,把价格相对便宜而铬含量严重超标的工业明胶买去作为原料,生产加工药用胶囊。这种被检出铬超标的药用胶囊最终流入青海格拉丹东、吉林长春海外制药、修正药业等知名企业,被做成了各种胶囊药品上市销售。

随着“毒胶囊”事件的持续发酵,进入公众视野的不仅仅有由“皮革下脚料”做成的工业明胶卖给药用胶囊生产企业的问题,还有涉及医药原材料采购、技术检测、生产、流通、招标、监管、地方政府等整个链条的问题。虽然公众并不完全清楚整个链条中各个具体环节背后的故事,但毕竟国家食药监局已对此作了“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及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劣药案”的定性。

点评:

监管流于形式,以“罚”代管也是积习已久。在企业社会责任、诚信尽失,商业道德严重缺乏的当下,再靠行业自律、企业自律对辅料进行质量监管已是痴人说梦。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来看,“无利不跑”“脚软难跑”等现象长期存在。业内悉知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更容易造成监管“真空”,从而带来责任认定模糊、相互推责等问题。

再如,工业明胶的生产集中地河北阜城县早在2004年就被曝光,8年之后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这表明了什么?地方政府及官员对违规企业百般纵容。不难理解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对地方政府的重要性,但当为此不惜一切手段时,政府的职能和行为难免被“扭曲”,直接后果就是影响食品药品的监管,使企业更加肆无忌惮。

10、金龙鱼玉米油深陷质量门

回放:

安徽省工商局抽检7家生产厂家的10组食用油样本后发现,合肥市有两个批次食用油不合格。其中,金龙鱼玉米油被检测出色泽和烟点项目不合格。相关信息显示,被检出有问题的为江苏益海(泰州)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5升装金龙鱼玉米油,生产批次为2011年3月1日。但生产商表示,“不合格原因是流通环节运输、储存不当造成的”,而抽检的色泽和烟点,虽属质量等级项目,却不是食品安全项目。

这样的回应,显然逻辑不够严谨,经不起质疑。一方面,当事“小超市”也有完备的销售流程,且销量不足10桶,所谓的“暴晒说”已遭到销售方的有力反驳;另一方面,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因暴晒导致油的颜色和烟点发生变化,“科学依据不太充分,有些牵强”。退一步说,即便是在流通环节被暴晒导致食用油不合格,企业也需承担相关责任,起码要考虑更换包装。

点评:

当食品领域出现问题后,有些厂家总是习惯第一时间“笔走龙蛇、舌灿莲花”,在危机公关的话筒前不是“打太极”就是“踢皮球”。这样做,看似将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孰不知,这种态度更容易激起与自身利益有关的公众的更强烈反应。

在经历了种种食品安全事件后,企业应当有更为清醒的认识:傲慢与偏见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折损市场公信,最终必然反映到产品销量上。这样的趋势,随着公民维权意识与公共意识的加强,将日益加深并明显起来。具体而言,消费者最希望看到的是企业能负起责任,以公共利益为重,说实话、办实事,该致歉的就得致歉,该先行赔付的就得掏钱,然后再追究每个细节。谦抑的姿态,看似吃了点亏,但赢得的是遏止流言发酵的可能,使事件的负面影响不至于带来更大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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